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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编号:33号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书号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类型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建国用(2003)字第12052082号
刘玉学
国?#22411;?#22320;使用权
叶柏寿街道益安社区(益?#24067;?#22253;3幢1-4-2号)
建平县不动产登记?#34892;?/font>
2019年10月31日
辽公网安备 21132202000054号